一、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根据本认定标准“评价指标”评价得分达到6
2024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要求一、专业化指标1.企业成立3年以上;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二、精细化指标4.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5.截止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现将《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 号)同时废止。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3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部署要求,省工信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